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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养老保险
文件名称: 印发《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26
发文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生效日期: 暂无
发文字号: 人社厅发〔2022〕16号
失效日期: 暂无
摘要 为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对部分行业三项社保费进行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