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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通知》公布的2020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72057元),将全省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8014.25元,下限调整为3602.85元
医疗保险 …
省本级现有医保信息系统将于2022年2月20日0时停止使用
为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对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缴费基数申报或出现虚报、谎报、瞒报等行为的参保单位,南宁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继续由统筹基金定额划入,具体划入标准为:不满70周岁的按100元/月标准划入、70周岁(含)以上的按110元/月标准划入。
在职人员个人账户月划入标准为本人缴纳的全部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月划入标准为本人退休次月起至70周岁(不含70周岁)60元、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72元。
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先按2021医保年度的半年标准征缴,即每人57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0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370元。2023年1月1日起,厦门市医保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
医疗保险 医疗期 …
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的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的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200元,按60%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的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300元,按60%比例支付。
医保缴费 医疗保险 …
四川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增至501336元/人。
海南省2022年修订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共计五十七条。
云南省最新发布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共计三十三条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东莞市2022年4月至12月,阶段性降低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缴费费率至0.5%。(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费率是2%,2020年1月阶段性降低缴费费率至1.5%,有效期为3年,本次在此基础上降低缴费费率至0.5%)
襄阳市2022年4月6日发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20日,2022年度申报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适用于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云政办规〔2021〕1号)精神,为建立健全昆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昆明最新医保政策的出台,既关系到职工个人就医待遇的改变,也影响到企业用人成本的变化,接下来我们就从三点对这个新政策做出解读。